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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复试

辽宁大学文学院2014考研复试办法

2014-04-10 10:58    辽宁大学

一、复试原则: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计划内外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成绩(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

2、推免生参加复试,复试形式及方法与统考生相同;

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本专业大学两门主干课程。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4、①第一志愿报考且进入本专业复试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分别排序;②各复试批次之间分别排序。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4月2日(周三)-4日(周五)

2、复试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三、复试前各项准备工作:

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复试表格,包括《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业务课复试记录》(一式1份)、《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语听力、口语复试记录》(一式1份)、《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考察表》(一式1份)。填写好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考生本人自我情况的说明等事项(可打印也可手填);所有表格均限填写在一页内,不得改变格式;进入复试考场参加复试前交复试秘书。

四、资格审查:

时间:4月2日(周三)上午8:20~10:00进行

地点:研究生院(博远楼)

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试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6、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7、缴纳复试费用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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