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4考研复试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2014-04-23 14:35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需要,2014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50%+复试成绩*50%
2、音乐与舞蹈学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二)*100/150]*50%+复试成绩*50%
3、美术学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1/2]*60%+复试成绩*40%
说明:
(1)(业务课一+业务课二)*100/150)表示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按百分制计算。
(2)根据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报考学术型的可调整为专业型,而报考专业型的不能调整为学术型。
分享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