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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文学院2014考研复试细则

2014-04-09 09:35    湖北师范学院文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复试工作按三个分小组进行:①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组;②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组;③汉语言文字学组。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2014年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文学类,一区)。

四、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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