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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03-18

普通

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其中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学费(元/年·生) 专业类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20 28 7 25 26000 高等数学+英语
汉语言文学 320 28 7 25 26000 大学语文+英语
会计学 180 16 4 14 26000 大学语文+英语
学前教育 150 13 3 12 26000 大学语文+英语
药学 150 13 3 12 26000 大学语文+英语
英语 120 10 2 10 26000 大学语文+英语
电子商务 120 10 2 10 26000 大学语文+英语
土木工程 120 10 2 10 26000 高等数学+英语
电子信息工程 100 9 2 8 26000 高等数学+英语
健康服务与管理 60 5 1 5 26000 大学语文+英语
环境设计 100 9 2 8 29000 艺术(文) 大学语文+英语
播音与主持艺术 60 5 1 5 29000 艺术(文) 大学语文+英语
合计 1800 156 36 144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汉语言文学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会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英语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土木工程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学前教育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健康服务与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旅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农林牧渔大类、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
药学 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动物药学、兽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生物技术、药膳与食疗、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闻采编与制作、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传播与策划、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体育艺术表演、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研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歌舞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表演、民族表演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艺术教育
环境设计 土木建筑大类-4401建筑设计类
文化艺术大类-5501 艺术设计类
文化艺术大类-5504 文化服务类
轻工纺织大类-4802 包装类
轻工纺织大类-4803 印刷类
新闻传播大类-5602 广播影视类
动漫制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数字媒体技术、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多媒体技术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报名条件

2.1.12025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招生范围的报考要求。

2.1.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考专业需符合我校各专业招生范围。

2.1.3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①免试就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我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②免公共课考试需面试: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我校面试通过后录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20%。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5年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笔试。

以上申请享受鼓励政策考生,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公示并保留至录取工作结束。

2.2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规定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每段均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A、B段报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对其填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6日12:00。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00。考生本人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及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2.2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安徽新华学院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zhaosheng@axh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1-65872818),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安徽新华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省外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3);

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包含就读学校、入学时间、就读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

d.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符合报名条件的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后将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2.2.3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5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申请xxx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5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zhaosheng@axh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5872818)。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则不享受相关鼓励政策及报考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2.4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3资格审核

2.3.1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享受相应鼓励政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鼓励政策,可继续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2.4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执行(即每生120元),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开始于4月15日9:00,打印流程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3.考试

3.1考试科目

专升本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1 专业课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专业基础 C 语言程序设计
汉语言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 现代汉语
会计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电子信息工程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电路分析
电子商务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材料力学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健康管理概论 健康管理实务
药学 药理学 无机化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主持理论 播音主持实务
环境设计 设计史 专业实践综合

专业课考试大纲: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244977.html

专业课参考书目: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244971.html

a.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内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对本专业的关注程度和学习的潜质。

b.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测试(面试)内容:综合素养+专业素养。综合素养考查学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专业素养考查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掌握度、职业道德和专业忠诚度等。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

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新华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流程见我校招生网。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英语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
专业课 2 4 月 20 日下午 14:00-16:00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将于4月16日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面试结果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技能大赛获奖(符合免于公共课考试)考生面试时间: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4月16日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3.3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专业课:成绩于4月26日10:00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技能大赛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a.成绩复核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28日10:00前提交查分申请,具体流程关注我校招生网,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查。

公共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b.成绩复核结果:对专业课考试科目成绩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具体细则待成绩公布时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手机通畅。

c.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1〕20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和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皖教秘高〔2024〕37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符合免试就学资格的考生享受相应免试入学,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符合免于公共课考试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4.2.3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不为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且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4.2.4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不为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且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4.3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待录取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整规则:按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同比例分配至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项类别。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整原则:先进行各专项类别内调剂,再各专项间调剂,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

4.3.2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B段其他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同比例分配至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

4.3.3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计划调整原则:如A段和B段任一段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A段和B段计划可互调。

同专业A、B段间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全部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段间进行录取。

如同专业A、B段间调整后生源仍不均衡,A-B段间进行跨专业调整:

如A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根据B段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按比例分配至B段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择优录取。

如B段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根据A段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按比例分配至A段尚有待录取合格生源的专业,择优录取。

4.3.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进行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参照本章程3.1、3.2执行,调剂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考试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汉语言文学、会计学、电子商务、英语、学前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可接受考生原报考专业为文科专业,均可调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可接受考生原报考专业为理科专业,均可调剂。

环境设计:可接受原报专业为绘画、美术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调剂。

播音与主持艺术:可接受原报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调剂。

药学:可接受原报专业为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学、智能医学工程、中药学调剂。

校外调剂录取细则:根据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报调剂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若公共课总分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依次按照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调整规则参照4.3顺序执行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无故不按期报到的、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其入学资格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费根据皖价费〔2018〕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5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参照(皖新院〔2024〕20号)执行,学费详见本章程中第一条。住宿费:标准4人间2500元/生·学年,标准6人间1800元/生·学年。

8.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校级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具体办理方法可以参照《学生手册》及当年下发的各项通知要求进行各类资助申请。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网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872006;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872818、65872838

招生咨询官方QQ群:949218695

安徽新华学院官网:https://www.axhu.edu.cn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网:https://zhaosheng.axh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新华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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