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手机网

报考指南
考试动态

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5-12-23 09:17    四川音乐学院

  请达到分数线(入学资格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认真准备参考,误考、漏考者责任自负。现将我校2015年艺术硕士(MFA)招生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资格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在以下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面试和笔试;

  2、2015年12月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专业考试报名、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报名时应交验材料:

  (1)考生本人在报名网站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专业考试报名时交研究生处。

  (2)准备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我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处留存各证件的复印件。

  (3)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加试安排

  2015年12月31日,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中外音乐简史》、《基础乐理》。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2015年1月1日至3日的考试。

  4、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各专业考试。笔试、面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至3日。考试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

  (2)考生在办理专业考试手续时需自行抽签确定本人专业面试科目考试时段及该时段内的考试顺序,并严格按照抽定的考试时段及顺序参加专业面试。凡不按此规定的考生,视为放弃专业面试,责任自负。

  (3)音乐表演、指挥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在规定的时段内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参加“视唱”考试(规定时段为: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考试地点:琴房大楼10楼大教室。

  (4)“练耳”笔试时间定于1月1日下午16:30—17:30统一进行(考生根据考室外张贴的“考场安排表”查找考场,并对号入座),考试地点在教学楼5楼。

  (5)具体的考试安排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专业考试日程安排表》

  特此通知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21日

分享到: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