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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考研国家线已公布

2015-03-11 09:21    教育部

教育部公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和研究生招生单位严格执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要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同时,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招生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对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统一备案公开,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8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一、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哲学   280   37   56   270   34   51  
*A 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
招生单位的考生。
*B 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
招生单位的考生。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
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四川、陕西等21 省(市) ;
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
贵州、云南、西藏、甘肃、
青海、宁夏、新疆等10 省(区) 。


*工学照顾专业: 力学[0801]、
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
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
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
地质工程[0818]、
矿业工程[0819]、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
核科学与技术[0827]、
农业工程[0828]。


*中医类照顾专业:
中医学[1005] 、
中西医结合[1006]。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
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
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
毕业生考生;
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
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30   45   68   320   42   63  
法学   300   42   63   290   39   59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20   44   132   310   41   123  
文学   345   52   78   335   49   74  
历史学   300   42   126   290   39   117  
理学   275   36   54   265   33   50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80   38   57   270   35   53  
农学   255   34   51   245   31   47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285   39   117   275   36   108  
军事学   290   39   59   280   36   54  
管理学   335   46   69   325   43   65  
艺术学   325   34   51   315   31   47  
体育学   265   34   102   255   31   93  
工学照顾专业*   275   36   54   265   33   50  
中医类照顾专业*   285   38   114   275   35   105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备注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 资产评估  
330  

45  

68  

320  

42  

63  


*工 程 照 顾 专 业 :
冶 金 工 程 [085205]
动 力 工 程 [085206]
水 利 工 程 [085214]
地 质 工 程 [085217]
矿 业 工 程 [085218]
船 舶 与 海 洋 工 程 [085223]
安 全 工 程 [085224]
兵 器 工 程 [085225]
核 能 与 核 技 术 工 程 [085226]
农 业 工 程 [085227]
林 业 工 程 [085228]
航 空 工 程 [085232]
航 天 工 程 [085233]




*临 床 医 学 中 医 类 照 顾 专 业 :
中 医 内 科 学 [105118]
中 医 外 科 学 [105119]
中 医 骨 伤 科 学 [105120]
中 医 妇 科 学 [105121]
中 医 儿 科 学 [105122]
中 医 五 官 科 学 [105123]
针 灸 推 拿 学 [105124]
民 族 医 学 (含 藏 医 学 、 蒙 医 学 等 )[105125]
中 西 医 结 合 临 床 [105126]
  
审计   160   40   80   150   35   70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警 务  
300  

42  

63  

290  

39  

59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   320   44   66   310   41   62  
应用心理   320   44   132   310   41   123  
体育   265   34   102   255   31   93  
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   345   52   78   335   49   74  
文物与博物馆  
300  

42  

126  

290  

39  

117  
建筑学、工程(不含工程照顾专业)、城市规 划  
280  

38  

57  

270  

35  

53  
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林业   255   34   51   245   31   47  
临床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  
285  

39  

117  

275  

36  

108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  
160  

40  

80  

150  

35  

70  
艺术   325   34   51   315   31   47  
工程照顾专业*   275   36   54   265   33   50  
临床医学中医类照顾专业*   285   38   114   275   35   105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5   30   45   245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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