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实施办法
2010-09-25 15:23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规定,为促进校际交流和学科交叉,进一步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四川农业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标准以及接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标准
我校列入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学生推荐免试,申请学生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崇尚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 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可复试后再提交);
4.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接收推免专业目录 (请点击查看)
三、申请及接收安排
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均需下载并填写《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于2010年9月28日前递交到我校各相关学院、所;
2.相关学院、所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参加复试的名单并通知到申请者,所有申请者需参加我校推免生专业复试;
3、研究生处根据复试结果提出拟接收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者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函;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四、接收推免生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 | 农学院 | 罗老师 | 2882047 |
002 | 动物科技学院 | 曾老师 | 2885984 |
003 | 动物医学院 | 龚老师 | 2885880 |
004 | 林学院 | 罗老师 | 2882208 |
005 | 园艺学院 | 熊老师 | 2882940 |
006 | 经济管理学院 | 胡老师 | 2882995 |
007 | 食品学院 | 余老师 | 2882311 |
009 | 资源环境学院 | 赵老师 | 2885840 |
010 | 生命科学与理学院 | 陈老师 | 2886155 |
011 | 政治与法学学院 | 宁老师 | 2883097 |
015 | 风景园林学院 | 罗老师 | 2882208 |
016 | 动物营养研究所 | 朱老师 | 2885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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