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研究生考试石家庄市考场查询
2011-01-11 11:28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硕士研究生考试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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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期间每场考试,考生均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仅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军校学员证。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无有效身份证件将不能入场。
2、考试期间每场考试,考生均不得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3、因1月15日、16日省人大、省政协“两会”在河北会堂召开,自强路及周边路口将实施区域性临时交通管制,特别提醒在24中考点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出行,按时应考。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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